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各部、委、办、局及群众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派驻纪检组,武川经济开发区、金三角开发区、石材园区、教科局党工委,城发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将《武川县公务接待和工作日期间禁酒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切实做到明规明纪在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处理顶风违纪案件,并公开通报曝光。
县纪委、监委将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从重从严查处。对执行禁酒令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和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武川县公务接待和工作日期间禁酒令
一、严禁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工作等公务接待中提供酒水;
二、严禁工作日早、中、晚餐(含非工作日加、值班)饮酒;
三、严禁下乡工作、驻村扶贫期间饮酒;
四、严禁非工作日酗酒、酒后驾车、酒后滋事;
五、严禁非工作日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六、严禁在单位财务列支酒水费用。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71—8821622 0471—8819922
供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