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市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传播全面从严治党声音,讲好廉政故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展示我县干部群众廉政风采,形成廉政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武川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廉政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一、活动主题
清廉武川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2月
三、主办单位
武川县纪委监委
四、参与范围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含各二级单位、村委会、社区、企业单位等)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作品。作品通过多角度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2.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作品。作品应紧紧围绕落实纪检监察工作精神,全面反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精准监督年”活动为主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宣传反映造福人民群众的作品。作品应反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重点开展全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宣传先进典型的作品,作品应集中展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5.宣传优秀家风家训的作品,以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正家风为题材,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6.宣传党纪法规的作品。作品应结合近年来新法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人民群众正确参与反腐倡廉的意识。
(二)作品形式
1.书画作品
(1)书体不限,书画作品可以六尺整张,一般为竖式。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2)蒙古文、草书、篆书作品另附释文;
(3)绘画类作品可为国画、油画等;
(4)剪纸类作品。
2.公益广告、微视频(宣传片、图文动画、歌曲)微电影等视频类
(1)画面清晰完整,请勿压缩。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视听语言或图文表达技巧。
(2)视频作品统一为MP4格式(h.264),同时提供在线观看高清地址,播出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频格式为MP3格式。
(3)微电影、专题片作品必须有完整且单独的片头,片尾字幕(中文简体,蒙文需进行翻译)和主创人员名单需单独成页,报送作品一律不加自创L0G0。
(4)作品时长:公益广告单片60秒左右,微视频每部3分钟左右,微电影每部5分钟左右,时长浮动不超过60秒。
3.图文类
(1)图片类作品以电子稿JPEG、PNG、GIF格式提交,并配500字文字说明。手绘作品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传,图片应大于300像素以上,单图大小控制在5M以下,不接收纸质作品。
(2)漫画作品尺寸在800px×800px内。
(3)手绘板绘制图需要保存原稿,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动画类:
(1)画面要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080p。
(2)制作风格不限制( Flash动画、Mg动画等)。
(3)视频作品统一为MP4格式(h.264),每秒不少于25帧,同时提供在线观看高清地址,播出分辨率不低于1080p。
(4)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5.H5动画类:
(1)H5动画必须能够在10S、 Android主流移动设备上正确显示(兼容全面屏及普通屏)。
(2)H5动画提供可直接访问的UR1地址、高清二维码,包含转发名称、摘要等信息。
(3)表现形式不限制(图文、手绘、视频、交互、快闪、录屏、全景、3D等)。
六、设置奖项
设清廉奖5名,清风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评审办法
由武川县纪委监委组织知名书画家、鉴赏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作品开展评审。
八、报送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原则上每个单位不少于3件,多者不限。截稿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8月10前报送的作品有机会向上级纪委推送。
2、报送作品标题格式为《作品名称》+单位+姓名+联系方式。视频类作品需有中文字幕,字数为500字以内。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主动督促、联系本次征集评选活动。
4、参加活动期间,参加活动者不能将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自动取消报送市、区参评资格。
5、报名机构或个人必须完全持有作品版权或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授权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名机构或个人自负。
6、参加活动作品概不退还。优秀作品将利用廉政展厅、“廉洁武川”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各种宣传展播平台进行展播。
报送、邮寄地址:武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307室;
电子邮件:jw2206@126.com
联系人:徐晓冬15734719486;苏雅洁 15326049851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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