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监督 践行初心使命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武川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群众满意率为96.97%,位居全区第20名,全市第2名。
(一)深化政治监督,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县纪委通过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先后39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把握“十二字总要求”和五项具体目标,围绕8个专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集中研讨12次、理论学习培训1150人次;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课13次;开展组织力提升、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7次;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生态、“三务”公开等课题开展调研8次;坚持开门纳谏与登门纳谏相结合,征求意见建议25条,查找问题38个,整改完成35个,整改完成率92.1%,切实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忠实履行政治监督第一职责。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督促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建立政治责任台账、纪委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宗旨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4个方面,建立20项政治监督台账;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等监督检查台账,加强政治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重大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全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年来,开展明察暗访30轮次,通报曝光12个乡镇部门10人次,向县委报送签报专报10次,提出工作建议26条。针对9个乡镇、16个部门83个方面的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6份,整改问题77个;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党员干部43人;对违规露天造像案件追责问责22人,处分4人、组织处理18人。
(二)深化专项整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严要求落实,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围绕巡视整改落实、扶贫资金拨付、扶贫项目推进等开展监督检查53轮次,向县委提出工作建议27条,反馈问题44个;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7件,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联动整改,建立“九查九看”监督清单,开展3轮次监督检查,向县委提出建议7条,反馈问题22条,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22份,约谈工作不到位党委(党组)书记2名;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受理相关问题线索68件,全部处置,处置率100%;立案11件,处分14人、组织处理15人。其中,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三类问题线索19件,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查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9件,处分7人、组织处理9人;查处“保护伞”2人。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关注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滞留“一卡通”1728张,占滞留总数的96.4%;积极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人防部门对十八大以来人防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治理重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推进“大棚房”专项治理,督促完成23个“大棚房”的拆除整改;牵头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累计受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51件,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
(三)深化“组合拳”运用,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力推动“三务公开”。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382人召开全县“三务”公开年中总结推进会,县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公开工作在全县强势推进。通过组织推动、示范带动、上下联动、监督推动,公开事项的全面性进一步增强,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的深度和详细度进一步拓展,公开事项数量大幅增长,从2018年1.2万条增长到5.94万条,增长395%,点击量达到19.4万次,居全市第四位。大力强化公开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促进公开质量明显提升。全县98.6%的单位实现了按月公开,较市纪委6月份通报上升了48.1个百分点。针对“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约谈党组织16个、党委(党组)书记16名。
全员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县委常委包案、纪委常委包乡、纪检监察干部包村的信访化解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累计下访142批次305人,排查信访问题111件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71件,息诉罢访69件。
全面清扫基层“微腐败”。坚持将基层“微腐败”清扫行动与持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务”公开等工作相结合,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全年累计受理问题线索161件,立案23件,处分26人、组织处理28人。
全方位评定“清风干部”。严格落实“清风干部”21条评定标准,提档升级评定范围,通过严把初审关、部门联审关、机构审查关、公开公示关,对全县3300名在编在岗干部进行评定,评定“清风干部”2939名,361人不符合评定标准未被评为“清风干部”;深化结果运用,将“清风干部”评定作为廉政审查意见的必审内容,全年累计廉政回复64批2618人次;坚持把“清风干部”评定与开展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同向发力、同向推进,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四)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聚焦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紧扣“两个维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以旗县区交叉巡察和常规巡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落实。已完成六轮次39个党组织、55个村(居)社区的常规巡察,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68.4%和53.4%。在进行交叉巡察的同时,开展第六轮常规巡察,巡察3个乡镇党委、4个县直部门,发现问题71个,立行立改8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巡察的震慑作用正在突显。
(五)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扎实推进纪委监委“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完善纪法贯通办法和法法衔接机制。实现“流程再造”,制定审查调查常用文书使用管理规范,修订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等14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年向县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有关情况13次。提升监察全覆盖水平,县级层面选聘特约监察员9名;全县9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成立,配备监察干部27名,聘请村级监察联络员93名,监察“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打通。建立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压实了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工作责任,提高了办案实战能力,形成了学习互助、业务互补的协同机制。
(六)深化高质量办案,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合力惩治腐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以委机关六个纪检监察室为主,有效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监察办)两支办案力量,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集中查办了一批扫黑除恶、民生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案件,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三不”机制。全年受理问题线索381件(次),立案79件,处分58人,其中乡科级14人;留置涉嫌职务犯罪2人,移送检察机关2 人;挽回经济损失294.05万元。
狠抓以案促改。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处理、处分296人次。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部门扎紧制度笼子、封堵监管漏洞,健全不能腐的机制。全年开展以案警示51批次;召开全县科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500余人接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法院公开庭审50人次,提升监督执纪执法保障水平。
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人才保障,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建设,组建执纪审查人才库,推选自治区“执纪监察尖兵库”1名、“执纪监察合格人才库”18名;开展“两支精兵”培训,推选谈话突破精兵10人,数据分析精兵10人,精细化管理人才5人;推选“三个一百”优秀案例 6件,入选自治区纪委监委优秀案例库4件。
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公众号”发送廉情廉语1176余条,发布通报33期、发放宣传资料600余册;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全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3批、10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七)深化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学习教育活动,选派14批51名委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的业务培训,选派9名纪检干部到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实践锻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门核心业务课程等培训班26期、923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采取以案代训、组团办案方式为基层培养办案能手,抽调23人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办案,提升实战能力;1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自治区纪委监委评为执纪监察尖兵。加强干部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实施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和钉钉办公管理制度,有效激发纪检干部勤学、深思、实干的工作热情,倒逼干部自加压力,推进工作落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冷静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有的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政治责任台账不实不细,“甩锅”式管理比较突出;二是基层仍存较多廉政风险漏洞,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作风之弊久治未愈,“在其位不谋其政”“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昏懒庸贪”等作风仍然为群众所诟病;四是“四项监督”不平衡不充分,派驻监督人员短缺,监督质效不高,巡察人员抽调困难,工作不深入,仍未形成有形和有效的有机统一;五是纪检监察机关整体素质仍需提升,监督力量不足,以案促改仍需强化,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效果还不明显,等等。这些问题既是2019年的短板,也是2020年的工作重点,我们要高度重视,重点施策,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两个屏障”、践行“两山理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这一总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肃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严肃问责处置,促进思想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和反腐惩恶,消除阻碍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氛围。重点在八个方面27项工作上再聚焦、再发力。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践行初心使命,在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政治责任,在管党治党上再发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学通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各项制度规定中、贯彻到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责任负起来、担子担起来。要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坚决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切实解决“挂帅不出征”,口号在党委、工作在纪委,充当“甩手掌柜”等问题。实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域、分管科室,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做到精准监督、分层监督、分类监督,确保党建、业务同向发力、同步推动、相互促进。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履行好问责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问责工作的领导,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严肃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聚焦政治监督,在推动落实上再发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政治监督。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紧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委重要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县委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则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要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局长弄权”“股长专政”,而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二)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专项治理上再发力。紧盯“四不摘”“三不减”“一不降”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紧盯文件整改、数字落实,驻村干部驻村不驻心、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自治区、市绩效考核等各类督查调研敷衍应付、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建章立制上再发力。切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盯办落实;以“长效常治”为目标,健全完善“一案一分析一治理”机制,统筹推进建章立制,深入剖析我县涉黑涉恶案件特点,结合全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金融领域乱象整治等15个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
聚焦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在集中整治上再发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关注点,严肃查处医疗医药机构内外勾结套保骗保,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医师“挂证”“搞促销”、药品随意乱涨价乱定价,低保办理不公平、养老政策不透明,校外乱补课、开工项目五证不全等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工作作风等问题。以领导包案为抓手,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以“微腐败”查处为切入口,紧盯具体人、具体事,加大办结问题线索的抽查复核力度,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推动各部门、各乡镇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聚焦专项治理统筹,在协调推进上再发力。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两张清单”制度和“四个一”要求,对2000年以来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深挖彻查突出问题;以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标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将专项整治与肃清腐败流毒影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相结合,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
(三)持续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再发力。突出监督第一职责,从“重事后查处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防患于未然。要针对每项重点工作建立监督台账,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和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要注重部门联合监督,紧盯“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紧盯人、财、物、项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监督资源、汇聚监督力量,使党内监督同专门机构监督有机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严格问题线索研判、廉政档案管理,建好、用好监督底单,形成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用,实现各类数据快速收集挖掘、及时分析研判,全面提高监督的精准度。
聚焦净化修复基层政治生态,在破解监督难题上再发力。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问题在基层发现、解决,案件在一线办理。扎实开展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乡、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包村(社区)工作,全面开展“包案下访”“带案下访”,着力破解基层主体责任者不愿监督、相关知情者不敢监督、监督责任者不善监督、村级监督组织不会监督的难题,监督推动乡镇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要深入落实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综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受理线索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量身定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通报反馈,照单督促整改。每季度针对“三大攻坚战”、“三务”公开、信访举报、干部违纪违法等情况,对联系乡镇和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精准画像”,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提交县纪委监委分析研判,通报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全面整改提升。
聚焦“三务”公开,在提档升级上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关于深化“三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 “巩固、提高、改革、创新”,以全市观摩会为契机,全力推动“三务”公开提档升级。结合乡村基层治理,依托县、乡、村三级试点工作,健全和压实公开主体、监督主体、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的责任体系,建立决策、执行、管理、结果、保障、服务等事项公开相互衔接的目标体系,搭建“互网络+”“阳光三务”终端机、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村村通”广播、固定公开栏等相互结合的公开平台体系,构建以激发公开内生动力、提升公开质量为基础的制度机制体系。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承担审批、服务等事项的单位,推行权力、审批、服务等清单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管理、结果、服务等全流程公开,以公开促进规范用权,以公开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和方便群众办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等作风问题查处力度,以执纪的严肃性维护“三务”公开的权威。
(四)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完善制度上再发力。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三为主”的领导体制,对乡镇纪委书记的选任在酝酿环节要注重征求县纪委意见,积极推动异地交叉任职制度,健全完善乡镇纪委向县纪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建立向县委报告廉政、监督建议提醒函机制,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聚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健全监督体制上再发力。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把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作为着力点,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规范监察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持续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聚焦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派驻监督全覆盖上再发力。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要求,聚焦机构设置、编制和职数核定、人员配备、职能职责定位,积极争取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支持,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对标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室与派驻(出)机构监督联动机制,建立联系室与派驻组联席会议、定期沟通、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派驻(出)机构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五)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作风改进提升年活动,在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四风”顽疾,在持续纠治上再发力。深入落实县委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续推进,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持续发力、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凹透镜看成绩、凸透镜看偏差、哈哈镜看笑话”“别人干他在看”“别人提拔他告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良风气,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整治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贪功诿过、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等作风弊病。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
聚焦“四官”问题,在重点整治上再发力。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开展“四官”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四官”问题具体表现,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通过狠抓政治责任落实全力治“昏”,推动“马上办”从严治“懒”,上交“成绩单”重点治“庸”,排查“风险点”重拳治“贪”,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动“勇于担当、转变作风、争创一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去官气、接地气、扬正气,实现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工作标准显著提高的目标。
聚焦基层治理,在协同整治上再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目标,以推进“七个方面建设”为重点,以“一统领三主线”为抓手,坚持县乡村联动,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负责人包村联户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分步有序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以二份子乡为试点,先行开展基层治理模板式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余8个乡镇全面推开,探索创建一批乡村治理示范典型,基本实现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聚焦担当作为,在化风成俗上再发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胆容错、及时纠错,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积极推动与政法部门建立联动打击诬告陷害机制,年内要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细化作风建设规定,建立正面、负面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在“清风干部”中评选“清风标兵”,进一步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抓住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积极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风尚,以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六)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在强化巡察震慑遏制治本功能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巡察重点,在合力监督上再发力。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向,突出巡察监督重点,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按照“三个聚焦”的要求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尚未接受巡察的18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提前一年实现本届县委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配齐配强巡察组力量,不折不扣配合完成好市委对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和提级交叉巡察工作。对交通、住建、教育、卫生、市场监管、政务、医保、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对涉煤企业、部门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巡察,为专项整治提供精确制导。
聚焦巡察效能,在方式创新上再发力。着力解决不会巡、不敢巡、不善巡和“熟人社会”监督难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好县委巡察工作大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在抽调巡察人员、巡察前材料提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高质量巡察助力。年内要推进县委巡察数据服务中心的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实现巡察数据的信息化。强化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加强培养锻炼,树立良好导向。
聚焦巡察效果,在整改落实上再发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制度,创新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各尽其责,共同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精准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线索,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年内要对十四届县委前四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
(七)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基层信访,在清扫“微腐败”上再发力。深入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聚焦反映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集中查办、清仓见底,打好歼灭战。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制,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实行“带案下访”“公开接访”制度,推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建立“微腐败”大清扫台账,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建立“微腐败”案件查办专班,对重复访、越级访、久拖不决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攻坚、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强力推动基层信访问题整治到位、线索清零,有力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聚焦提质增效,在严格把关上再发力。立足质量、效率,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严把“五关”。一要严把“线索研判关”,对每一件问题线索均要进行集体研判,按照“三明确”要求,合理确定处置方式,提高处置效率。二要严把“审查调查关”,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查证、准确定性;坚持量质并重,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积极作为,持续抓出成效、形成震慑;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相协调;严格落实“双公开、双反馈”制度,提高群众对线索处置的满意度。三要严把“案件审理关”,按照“24字方针”要求把好审理关,确保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四要严把“案件评查关”,积极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倒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五要严把“安全文明办案关”,坚守安全办案第一标准,落实开案培训,深化“同志式”谈话,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全力消除安全风险。
聚焦腐败查处,在“不敢腐”上再发力。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走形式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聚焦以案促改,在“不能腐”上再发力。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找标、以标看本、正本清源。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对每一起处分的案件都要进行以案促改,充分运用“两书”“两报告”“两建议”,督促有关党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举一反三,联动整改,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聚焦宣传引导,在“不想腐”上再发力。要将党风廉政宣传主动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格局。要发挥微信公众号“短平快”的优势,在提质扩面上下功夫;要借助电视问政,积极推动“书记谈廉政”工作,邀请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登台“亮相”,围绕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思路、谈做法,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巡讲、宣讲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进乡村、进机关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讲好廉政故事,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要常态开展警示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和感染力,充分发挥被审查调查人员忏悔材料的警示作用,制作警示材料汇编,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示德、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要充分发挥县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及时更新内容、充实案例。要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工作,推动警示教育融入支部组织生活。
(八)持续深化机关内部建设,在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上再聚焦、再发力
聚焦队伍建设,在践行初心使命上再发力。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将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和线上学习相结合,打牢政治理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落实全员办案要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年度至少亲自主办5个案件,以自身实际行动立标杆、做示范。围绕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标问题逐项整改。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力度,对标上级纪委监委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组织选拔和公开竞争相结合,选任一批机关部室副职,形成老中青搭配的梯次干部队伍结构,激发践行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聚焦品牌意识,在增强履职本领上再发力。主动承接市纪委“一域一特色、一域一品牌”活动,把“三务”公开、基层治理、信访矛盾化解等专项工作作为重点,打造亮点品牌,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有序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战锻炼,紧紧围绕“三项核心技能”,分析研判自身的知识不足和业务短板,分批选送干部到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参与专题培训,量身定制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严格落实包案包信访制度,实现既坐镇指挥,又冲锋陷阵,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成为查办案件的能手。继续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力量向一线倾斜,政务向业务输血,进一步提升整体执纪执法能力。将大数据应用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提高应用的宽度、深度和安全保密度,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
聚焦严管厚爱,在完善自身建设上再发力。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防范化解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台账,根据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活动,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履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纯洁队伍,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以优异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为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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