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1月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问题线索201件次,同比(下同)下降44.63%。其中:本级受理76件,同比下降64.98%;上级交转办125件,同比下降14.38%。
二、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情况
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23件,增长12.63%。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计382件次,增长1.6%。其中,谈话函询30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7.85%,增长87.5%;初步核实146件次,占38.22%,下降9.32%;暂存2件次,占0.52%,同期为0;了结157件次,占41.1%,增长3.97%;拟立案47件次,占12.3%,下降2.08%。给予组织措施138人。
三、立案审查调查情况
共立案66件,下降15.38%。结案62件,增长12.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增长21.57%。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6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反政治纪律的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61%;违反组织纪律的3人,占4.84%;违反廉洁纪律的8人,占12.9%;违反群众纪律的13人,占20.97%;违反工作纪律的40人,占64.52%;违反生活纪律的2人,占3.23%;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0人,占32.26%。
共为国家和农户挽回经济损失63.21万元,收缴涉案资金0.69万元。
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2人次,增长22.06%。其中,第一种形态263人次,增长22.33%,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9.2%;第二种形态56人次,增长7.69%,占16.9%;第三种形态9人次,增长200%,占2.7%;第四种形态4人次,增长100%,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