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立案66件,下降15.38%。结案62件,增长12.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增长21.57%。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6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反政治纪律的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61%;违反组织纪律的3人,占4.84%;违反廉洁纪律的8人,占12.9%;违反群众纪律的13人,占20.97%;违反工作纪律的40人,占64.52%;违反生活纪律的2人,占3.23%;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0人,占32.26%。
共为国家和农户挽回经济损失63.21万元,收缴涉案资金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