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相关部门对移交事项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县委巡察办四个督查组于2020年7月2日—7月25日对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统计局4个政府组成部门,残联、红十字会、工商联3个群团组织,接待办、党校2个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供销社、科协2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龙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个县属企业,市县联动巡察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以及扫黑除恶工作,二份子乡党委、上秃亥乡党委、可镇党委、县委办、统战部、政协办党组、编办。进行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
被督查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能够围绕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整改方案,针对整改内容逐项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经督查发现:整改期间所有整改事项均有印证材料,包括制度、图片、财务帐册及会议记录等,现均整改合格。
二、本次评估结果及建议
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被督查单位整改情况为:整改完成任务,评为合格,建议可以双公开。
中共武川县委巡察办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