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11月,武川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类案件25件,其中受理立案案件23件,申诉案件2件。
处分各类人员18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给予政务处分10人,其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3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3人,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2人,给予政务降级处分1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1人;给予党纪政务双处分3人。
处分乡科级干部6人,处分村干部4人,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处分5人,处分酒驾人员2人。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2件,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干部管辖权以外的4名涉案人员均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单位作出了相应处理。